早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东区“强迫性”组织数百名将于明年毕业的本科生献血。该校校医院方面甚至表示,对符合献血标准却拒绝献血的学生将依校规进行处罚。校医院书记在表述这一做法的法规依据时,却出示了一份已于1998年经卫生局认定废止的《工作办法》。
不献血须近视1000度以上
记者中午12点在该校图书馆看到,校医院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正在组织经济、安工、企管三个系的2001级本科生献血。医生安排学生们首先验血,验血合格的学生发给一张献血单。企管系学生王一青拿到献血单后愁眉不展,他双眼近视达800多度,同仁医院医生劝他不要献血,但校医却以“近视1000度以上可免献血”为由,拒绝了他不献血的请求。直到下午献血结束时,校医院让王一青交了50元化验费,才同意他不献血,并告诉他“要不是学校献血任务完成了,肯定不允许这样”。
不献血就不发学位证
事实上该校因拒不献血而受到处罚的学生并不鲜见。2001级一位学生介绍,去年该校曾有一名预备党员因不献血被取消了入党资格。企管系两位老师也说,在献血动员会上系里说,不献血就不发给学生学位证。
对此校医院书记赵文汉的解释是,学校《关于学生献血的规定》规定:“对健康适龄的学生拒绝献血体检以及符合献血体格检查标准而拒绝献血的学生,各院、系要进行批评教育。对经过批评教育仍拒绝献血的学生,取消其各类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取消获得各类奖学金、贷学金和公费医疗的资格。”
依据的竟是过期文件
赵文汉拿出市政府和市卫生局1993年颁发的《北京市公民义务献血组织管理工作办法》作为依据,其中规定:“大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献血一次。”
北京市卫生局法规处陈小姐表示,该办法已于1998年10月1日废止,新条例将相关条款修改为“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而一位知情人透露,北京市大专院校按规定都有65%的献血任务,学校完不成该任务就得不到“精神文明单位”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