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6年高考工作安排出台,5月15日~22日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6月7、8、9、10日考试,英语(2)口语考试时间为6月12日;7月5日开始录取。今年仍将安排本、专科二次录取,700分以上考生享受优先投档。 填报志愿———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改录 今年高考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5月15日~22日。本科各批次及专科录取后,省招生办将根据录取情况公布招生计划缺额较大的高等学校(专业)的计划缺额情况及补填志愿要求,让未被录取的考生补填志愿,并组织相关高校进行第二次录取。凡是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必须承担落选的责任;凡是按志愿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改录取的高等学校;凡是录取后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当年录取资格。 体检———高校可对考生健康状况作补充规定 招生体检方面,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必须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考生的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招生计划———生源计划公布后一般不能更改 各高等学校必须制订招生章程并在5月1日前在本校网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省招生办根据高等学校上报的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汇总编印《招生专业目录》,各高等学校分专业招生生源计划,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更改。在专业生源不平衡时,高等学校可以根据生源情况,在总计划内调整专业之间的计划数;生源总量不足时,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录取分数线。 考试———最后一次采用“3+综合+1”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今年仍实行“3+X”科目设置,本、专科普通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将最后一次采用“3+综合+1”。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 考风考纪———将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高三年级教师和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的教师不得参加监考及其他有关的考试工作,把监考业绩考核与职务晋升、职称评审、年度考评等结合。考场内,禁止考生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试室;省、市、县(区)招生办公室要设立并公布考试违纪作弊举报电话,各考场要设立举报信箱。 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违纪作弊,监考员要严肃提出警告,如实登记,并由两名监考员和主考签名。考试结束后,市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作出处理决定,并上报省普通高考评卷场,省普通高考评卷场根据市招生办公室的处理决定进行成绩处理;评卷期间发现答卷雷同等违纪作弊行为的,经评卷教师认定后,违纪作弊考生由省普通高考评卷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省考试中心统一公布违纪作弊考生的处理结果。今年将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将录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参考。 录取———700分为录取优先投档线 高考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省招生办公室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给高等学校,由高等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进行解释以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招生办公室对高等学校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高等学校提交的录取和退档名单进行核准备案,对高等学校不合理录取或退档的考生向高等学校提出复议。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继续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分四批录取,除提前批和第一批外,第二批、第三批录取院校按A、B两类院校,划分两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A线、B线)。 高考成绩700分为录取时优先投档线,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等学校决定。在规定的投档比例内,首先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院校志愿(含第一志愿后续所有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然后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生源不足时再投第二以及后续院校志愿的考生档案。第三志愿以后的各志愿按院校缺档情况一次性补充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