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6年,我省继续对美术类、音乐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和表演类(含影视戏剧表演)专业的艺术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到目前为止,全省2006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总人数达57643人,共72739人次报考四个类别的专业考试,较2005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表演类专业实际报到参加考试人数470人,比去年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增加105人,增幅28.8%;音乐类专业报考9222人,比去年增加3863人,增幅为72%;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报考13096人,比去年增加10009人,增幅达324%;美术类专业报考42294人,比去年增加10396人,增幅为33%。专业统考于3月7日起陆续开考。 据介绍,今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有以下四个变化:1.对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考试内容和方式进行微调。取消2005年初、复试两轮考试的办法,改为“不分初、复试”的一次性考试;取消“简单自我介绍”考试内容;对“才艺展示”考试内容进行了明确的限定,便于考生备考。2.只报考教育部批准的全国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考生,可以不参加省专业统考(其中南京艺术学院的部分专业学校规定要参加省统考)。此外,凡报考省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表演(影视戏剧表演)等本科专业的考生,除参加招生高校自行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外,还必须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专业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后,才能按照招生高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3.省外独立学院、民办本科、高职(专科)和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如招收我省非统考专业的特殊专业,需要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必须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对江苏籍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专业成绩一律不予认可。4.对省外高校在我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必须在规定的8个考点进行,在其它考点参加考试获得的成绩,我省不予认可。(宋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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