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普通高考普通类和高职类报名将于3月8日开始。
为严肃高考招生纪律,市招考办重申了有关规定:各中学要认真做好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的集体报名工作,不得拒绝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在本校报名;不得以学习成绩优劣作为借考条件;不得以重读生假冒应届生报名。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为追求所谓“升学率”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考生证骗取考试资格。
市招考办表示,对违反高考工作规定,赶“差生”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校和个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学校校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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