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扩大高等学校录取自主权,南京大学经教育部批准,2006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行自主招生录取政策,以选拔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0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各省(市、自治区)重点中学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或获得两个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者; 3、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4、高中阶段在国际学科大赛中获奖或某一学科、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和培养潜能者; 5、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本人或父母具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以政府颁发的证书和新闻稿为准)。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登录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 2、下载并填写《南京大学二ΟΟ六年自主招生申请表》。 3、个人情况简述(从高中阶段起、1000字左右)。 4、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各学期全年级汇总表(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中学教务处盖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者需由省级竞赛委员会出具证明材料)。 6、中学推荐信(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需由校长签章)。 无上网条件的学生可与我校本科生招办联系,索取相关报名材料。 申请截止时间:2005年12月20日(以邮戳为准)。 三.招生人数 150人左右。 四.选拔程序 1、申请时间截止后学校成立专家组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2、初审合格者,将在2006年1月16日到我校参加考试,有关考试通知另发。 考试科目:理科:数学、物理、化学、英语。 文科:数学、英语、综合能力面试。 3、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本着宁缺毋滥的宗旨,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在2006年2月底公布南京大学2006年自主招生学生名单,同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以及学生就读中学备案。 4、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优录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自主招生优录对象须填写由本人、中学、我校三方签字的《南京大学2006年自主招生学生登记表》,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表具有法律效力,考生除非考分偏低不能达线者外,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南京大学。否则,南京大学将追究学生的责任并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自主招生推荐资格。 五.优录政策 1、经考试合格,被确定为南京大学2006年自主招生优录对象者,参加高考,考生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上,南京大学1:1投档线下20分内,可破格录取。 2、获得重大成果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经考核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考生考分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以上,可破格录取。 3、自主招生优录对象若考分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则加10分参与专业选择。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25-83593004 83306869 传真:025-83592888 通信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南京大学南园中山楼 本科生招生办 邮 编:210093 七.本方案由南京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 二ΟΟ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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