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6年将继续按照“严格标准、综合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招收部分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不含省级优秀学生)的2006年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根据“中学推荐,个人自荐”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参加我校考核合格者,可认定为我校2006年保送生人选。 1、报名:中学接到我校保送生分配名额后,应及时向本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予以公布。申请报名的同学可登陆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下载打印《山东大学2006年保送生申请表》,如实填写表格后,由所在中学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证明本人具有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班级成绩册)、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材料于2005年12月30日前(外国语学校保送生于2005年12月15日前将报名材料连同推荐名单)寄送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未收到我校推荐名额的中学,符合保送条件的学生也可按以上程序填报材料。 2、考核: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具有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2006年1月6日前经审核合格可被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外国语学校推荐的保送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笔试和面试;其他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须通过我校的文化课测试(考核科目拟定为语文、数学、外语)和面试,具体考核时间和办法于2006年1月3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上另行通知。 3、公示:我校将根据考核结果和高中三年学习成绩综合评价确定我校保送生人选,并将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示。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发放预录取通知书。 4、录取: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须于2006年4月15日前,将填写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印制的2006年保送生登记表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查合格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 三、专业分配 1、申请我校保送生的学生可填报三个专业(不含七年制专业)。 2、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单科竞赛奖的保送生,原则上到相关学科学习。 3、外国语学校类的保送生原则上只可选择我校外国语学院的专业。 四、优惠条件 部分优秀的保送生可获得2006年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另发),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可直接进入相应专业(类)的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班”学习。 五、监督 招收保送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极为关注的工作。为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或考试,考核结果须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校监察处负责全过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送生的录取资格。 六、其它 本实施细则由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1-88364787、88564787(传真)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本科) 邮政编码:250100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www.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 200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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