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是扩大高校自主权、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对选拔优秀创新人才的新探索。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一.试点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 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 三.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 ,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 考生名单。 四.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学 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 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级招办应向考生选报的试点学校投档。试点学校对先期考核通 过并且符合统考成绩要求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自主选拔录取。 六.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 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 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北京大学:010-62751407、62754145 清华大学:010-62770334、62782051 北京师范大学:010-62207962 中国科技大学:0551-3602553、3602563 中山大学:020-84111598 中国政法大学:010-69746757 重庆大学:023-6510237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025-4892899 东南大学:025-3792452 南京理工大学:025-4315260 中国药科大学:025-3271319、3271422 南京大学:025-3593004 南京农业大学:025-4395708 复旦大学:021-65643433 华东师范大学:021-62232212 同济大学:021-65982643 上海交通大学:021-62932424、62932436 中国人民大学:010-62511340、62511156 河海大学:025-3786699 华东理工大学:021-64253300 浙江大学:0571-87952504 华中科技大学:027-87542128、87542238 大连理工大学:0411-4708114 东北大学:024-83687392 西安交通大学:029-82668320 武汉大学:027-87865231 华中师范大学:027-87673031 华南理工大学:020-87110000 北京科技大学:010-62332893 北京邮电大学:010-62282045 北京交通大学:010-51688441 北京林业大学:010-62338216、6233822 南开大学:022-23504845 天津大学:022-27405486 山东大学:0531-8364787 厦门大学:0592-2186257 湖南大学:0731-8823560 中南大学:0731-8830555 东北师范大学:0431-5687511 四川大学:028-85406950 电子科技大学:028-83203703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029-88203335、882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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