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济南市舜耕路40号 邮编:250014 电话:0531-2911058 网址:www.sdfi.edu.cn 一般要求 1.学校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在各省规定的最低控制线内,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生数超过计划数,按1∶12的比例提档,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将所有调档考生按实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从第一名考生开始,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计划,依次安排其专业志愿。当分数未达到该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看其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的录取线,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所报专业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者,安排到缺额专业。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身体条件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山东财政学院招生体检要求》。 单科成绩 外语单科满分为1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英语、日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等本科专业考生的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需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要求口试合格。 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课程,日语专业除外)。 分数级差 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采取分数级差的投档方式,我校可接收与第一志愿同时投档的非第一志愿招生,分数级差为20分;若第一志愿不满计划,我校不降分录取,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有我校志愿的考生。 优惠政策 在分数相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等科目成绩较高,文艺、体育特长明显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对于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招生录取加分政策,我校按加分政策提档,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值,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加分录取考生在安排专业时不予考虑加分因素;按志愿级差录取的考生在分配专业时,扣除相应的级差分数。凡有文艺、体育和其他专长的考生,以及单科竞赛获国家或省级奖项的考生,需在招生录取前与我校招生部门取得联系,提供相关证明,经我校认可,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并优先安排录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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