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编:610066 电话:028-84768899 网址:www.sicnu.edu.cn 一般规定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部分招生计划量偏大的省、市、自治区可也小于此比例,但不低于100%。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3.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生源地招生管理机构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为录取依据。在同等条件下,可以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高低为优先录取依据。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生源地招生管理机构协商可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身体条件 学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但对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无明显的身体残疾和语言障碍。旅游管理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68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m;音乐学(舞蹈教育)专业男生身高不低于1.70m、女生身高不低于1.65m;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m;时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5m、女生身高不低于1.65m。 男女比例 对舞蹈类专业招生的男女生比例为1∶1,其他专业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外语语种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考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大学外语》的教学语种。 分数级差 对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级差原则予以录取,我校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不超过5分。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能否投档我校,视生源地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校严格执行生源地当年招生的有关规定。已投档我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按下述原则确定其专业:第一、第二、……志愿同步投档我校的考生,按分数级差为20分的原则安排其专业,即第二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与低于其20分的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等效,其余类推;继第一志愿投档之后,投档我校的第二、第三……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投档时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 优惠政策 学校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学校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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