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广东省韶关市大塘路 邮编:512005 电话:0751-8120066 网址:www.sgu.edu.cn 一般规定 1.韶关学院本科专业在第二批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韶关学院专科专业在第三批A录取分数线上录取;面向韶关市招生的专科专业在第三批B录取分数线上录取。 2.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学校将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录取,不录取没有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 3.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中无一填报医学类专业,则视其为不服从到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即使填报了专业服从,也不安排到医学类专业录取。若考生全部填报医学类专业且填报了专业服从,则只安排在医学类专业录取。 身体条件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不录取高考体检不合格以及《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体检受限者。 优惠政策 考生高考成绩外的照顾加(降)分,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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