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洛阳市龙门路71号 邮编:471022 电话:0379-5515004 网址:www.lync.edu.cn 一般规定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于艺术类的美术所有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的,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的,按照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本体育类考生,专业成绩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的,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身体条件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外语语种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主修英语(日语专业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