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邮编:430074 电话:027-67883304 网址:www.cug.edu.cn 一般规定 1.学校调阅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的调档名单由学校根据考核情况向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提供。 2.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同时,也欢迎第二志愿高分考生报考,学校将调用预留指标适量录取。 3.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数的120%从高分到低分划定,然后依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数学成绩100%计入总分。 4.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内地西藏班、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划定的录取控制线上录取。 5.学校教学采用汉语言教学(英语类专业除外),因而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五年制)、民族班计划(四年制)的民族考生在参加高考时必须用汉语言答卷(民考汉考生)。 6.学校面向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陕西、西藏六省区实行“西部地矿人才培养基地”计划。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西部地矿人才培养基地”定向计划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除在录取分数上执行定向政策外,学校还将减免全部学费(住宿费、教村费等杂费除外),并提供由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陕西、西藏六省区地矿(勘)单位设立的定向奖学金。“西部地矿人才培养基地”计划录取的考生在毕业后必须返回定向培养单位就业。 身体条件 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男女比例 除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男女生比例不限。 优惠政策 对于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同等条件下,数学、外语、语文等单科成绩优异者,获得省级以上各种奖励或有突出特长者优先录取。对于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的子女,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清省级招生部门同意,在录取时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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