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上海市浦东上川路995号 邮编:201209 电话:021-58638552 网址:www.shfc.edu.cn 一般规定: 1.根据学院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2比例投档。学院在120%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力。 2.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达到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投档。 4.考生已达到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随机录取到未满专业;若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 外语语种:学院录取原则上不限制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任务。学院的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和专科专业国际贸易、商务英语等限招英语,并须参加英语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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