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一,师道尊严的教育原则形不成师生态度统一的集体舆论。
所谓严格管理,就是不断通过惩罚制止违纪行为。教育模式是以教师为中心对所有学生进行管教,这就将所有学生推到了与教师对立的位置。一切教育行为就成了教师个人和问题学生个人的冲突较量,多数学生就成了与己无关的旁观者。旁观态度就是对问题行为的默许。教师对问题行为的反对态度和多数学生的旁观默许态度,形不成统一的班级舆论,就不会产生对问题行为的约束力。
原因二,惩罚教育原则加速了反集体友伴群的发展。
对教师惩罚的反感将部分学生聚集在一起,就形成挑战教师,挑战规章制度的反集体倾向的友伴群。被教师冷落惩罚的学生安全需要,尊严需要,交往需要都能在这个群体中得到满足。他们互相支持,互相鼓舞,互相交流,就有了继续挑战教师的勇气和胆量。教师惩罚的学生越多,对抗教师管教的势力就越壮大。
惩罚教育达不到教育目的就是失败,教师的不断失败,丧失了职务所赋予教师的强制性影响力,各种类型的学生就开始重新寻找自己在班级中的位置。
散漫学生最先向反集体友半群靠拢。教师频繁的惩罚最早将它推向反集体友伴群寻求庇护和支持。
老实听话的学生也会分化。他们的老实听话仅仅是惧怕权威惩罚。一旦教师在班级的威信丧失,其中一部分学生就会无所顾忌,成为自由散漫的学生。教师的对他们的惩罚,加速了向反集体友伴群靠拢。
品德良好的学生在教师丧失威信,反集体友伴群不断发展壮大的环境下,他们遵纪守法的道德行为被鄙弃、讥讽,陷入十分孤立无援的困境。无法起到团结更多同学,发展亲集体友伴群的凝聚作用,教师越是公开表扬,越使他们更加尴尬。在这个班级只能做明哲保身的旁观者。
原因三,民主社会不断剥夺教师随意惩罚的权利,依赖惩罚注定失败。
杀一儆百所以立竿见影,是因为孙武有权斩杀不听号令的吴王阖庐的爱姬。教师连打学生手板子的权利都被剥夺了。轻微的惩罚不足以达到警戒效果,反而不断在学生心中积累仇恨,而过度惩罚——体罚和变相体罚,教师就自己将自己推到了十分不利的位置。依赖惩罚管理的教育模式注定是教育失败者。
所以,最后必然形成三种类型的班级。一种是虽然没有产生向教师挑战的领袖,却成为缺乏道德权威的一盘散沙。另一种便是霸道的落后学生成为班级的实际核心,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力便被这个核心所抵消。还有一种情况,教师依仗职务所赋予的惩罚权,对学生的散漫行为施加压力,使学生暂时顺从,局面暂时稳定。一旦学生的抗拒的能力增强,教师的约束力度减弱,(如小学高年级,初中的第八年级)循规蹈矩的局面就会崩溃,乱班的局面有可能出现而不可收拾。
高中各年级课程推荐
|
||||
年级
|
学期
|
课程名称
|
课程试听
|
|
高一 |
高一(上)、(下)同步复习
|
语文 | ||
英语 | ||||
数学 | ||||
数学(期中串讲) | ||||
数学(期末串讲) | ||||
数学拔高 | ||||
物理 | ||||
化学 | ||||
生物(一) | ||||
地理 | ||||
历史 | ||||
政治 | ||||
高中专项突破课
|
语文写作 | |||
英语阅读理解 | ||||
英语写作 | ||||
英语完形填空 | ||||
物理功和能量 | ||||
高二 |
高二(上)、(下)同步复习
|
语文 | ||
英语 | ||||
数学(理) | ||||
数学拔高(理) | ||||
数学(文) | ||||
数学拔高(文) | ||||
物理 | ||||
数学(期中串讲) | ||||
数学(期末串讲)(理) | ||||
数学(期末串讲)(文) | ||||
化学 | ||||
生物(一) | ||||
生物(二) | ||||
生物(三) | ||||
地理 | ||||
历史 | ||||
政治 | ||||
高三 |
高考第一轮复习
|
语文 | ||
英语 | ||||
数学(理) | ||||
数学拔高(理) | ||||
数学(文) | ||||
数学拔高(文) | ||||
物理 | ||||
物理拔高 | ||||
化学 | ||||
生物 | ||||
地理 | ||||
政治 | ||||
历史(韩校版) | ||||
历史(李晓风版) | ||||
高考第二轮复习
|
数学(理) | |||
数学(文) | ||||
英语 | ||||
物理 | ||||
化学 | ||||
地理 | ||||
高考第三轮冲刺串讲
|
语数英串讲(理) | |||
语数英串讲(文) | ||||
物化生串讲 | ||||
史地政串讲 | ||||
高考试题精讲
|
数学(理) | |||
英语 | ||||
化学 | ||||
物理 | ||||
2021高考研究2021高考策略(理) | ||||
2021高考研究2021高考策略(文) | ||||
Copyright © 2005-2020 Ttshopping.Net. All Rights Reserved . |
云南省公安厅:53010303502006 滇ICP备16003680号-9
本网大部分资源来源于会员上传,除本网组织的资源外,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版权,请立刻和本网联系并提供证据,本网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