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东距上海100公里,西接杭州,南濒钱塘江。全市陆地面积近700平方公里。现辖8个镇,4个街道,总人口64万。建成区面积2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4万,由硖石、海洲、海昌三个街道所辖。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1986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以灯、潮、名人三大文化独具地
方特色,荣获了“中国皮革之都”、“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和“中国经编名城”称号,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之一,2004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29.47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14.7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18亿元。我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十分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全面落实上级爱卫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自1995年获得省级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以来,一直把巩固和提高我市卫生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从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等方面着手,使我市各项爱国卫生工作水平有显著提高。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经自查已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现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技术要求,将我市“创卫”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符合情况
1、1995年、1998年创建成为“浙江省卫生城市”,2004年经省爱卫会复查重新确认。
2、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指标要求≥80)。
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7(指标要求≥50)。
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38,绿地率33.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1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5、全年API指数均<100(指标要求占全年天数比例≥70)。
6、1998年市区获得鼠、蚊、蝇、蟑螂四项“先进市区”称号,2004年经嘉兴市爱卫办复查四项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指标要求三项达标)。
7、有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范性文件。(海政发(1997)56号《关于印发海宁市爱国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8、建成区范围内无烟草广告。
9、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0、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1、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3.3。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我市的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始终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开展农村改水、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创建卫生城市、镇、村和卫生单位等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各级组织健全。历年来我市爱卫会组织健全,市爱卫会主任由分管市长担任,市、街道办事处二级爱卫办均能承担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和社会卫生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较好地完成爱国卫生各项工作任务。
(二)政府领导重视。市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主任主持召开爱卫会有关会议,亲自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每年2次以上,其中每年春节及具有海宁特色的每年举行的市“三节一会”期间,主任都组织并参加检查卫生工作,确保市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市民健康。政府于2001年3月7日市人代会上通过关于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明确,“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创造活动,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文明程度,改善城乡环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非常重视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每年多次讨论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2005年初市长在人代会上年度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
(三)人员经费充足。市爱卫办编制4名,现有人员9名,其中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兼任。每年市财政除安排相应的办公经费外,还核拨改水经费、除四害经费、创卫经费等专款,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区三个街道爱卫办均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办公用房和经费保证。
(四)扎实完成任务。市爱卫办还一直较好地承担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1、市爱卫会于2001年2月16日下发了《海宁市爱国卫生“十五”计划》。每年都制订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爱卫会也都每年根据市爱卫会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订爱卫工作计划和上年工作总结。
2、每年抓住
“爱卫月”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全市爱卫月宣传,做到计划、宣传、任务、检查、总结“五落实”,每次活动都有重点地解决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问题,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3、积极开展创卫活动。2004年开始,全市农村结合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解决了农村垃圾集
中收集、清运等老大难问题。同时,每年市爱卫办经常深入各镇进行业务培训,调查研究,检查指导,使全市创建卫生城市、镇、村、先进单位工作成绩斐然。2004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查领导小组,并专门成立了迎接复查办公室,由于各项创卫任务明确落实,职能部门措施到位,去年顺利通过了省级卫生城市复查。今
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下发了“海宁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了爱国卫生工作高潮,推动我市爱国卫生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五)制度规范完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依法治市,依法管市得到进一步加强。早在2000年前,市政府就以市长令和政府文件形式,下发了《海宁市爱国卫生管理实施办法》、《海宁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等十余个城市管理的规范化文件。之后市政府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海宁市污水集中处理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区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市人大还每年组织市和各镇人大代表开展食品卫生、环保、市容等视察工作,使我市爱国卫生和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走上了依法管市、依法治市的轨道。
(六)确保群众满意。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制度,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市政府于2004年底起开设了市长热线,据统计至10月底接受群众对城市卫生管理投诉346起,已解决341起,另有5起正在解决中,群众对投诉处理结果满意率达92.4,从而较好地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据市创卫办2005年十一月对市区卫生状况调查,群众满意率达93.3。
三、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创建工作中被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好落实。由市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卫生局负责协调,各街道、主管部门设健康教育组织,负责实施健康教育工作及制订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开展有效的卫生宣传活动,市疾控中心具体实施业务指导,市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居民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已配备专(兼)职卫生宣传员187名,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健康教育工作,从而形成了一个以市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为核心的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达
91.7%。为系统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特制订了“十·五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并每年进行工作考核、评比。
(一)卫生知识宣传。根据上级主管、业务部门的安排,我市每年结合卫生宣传日如: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计划免疫日、世界无烟日等各种卫生宣传日以及《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开展宣传活动,每年达十多次,特别是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后,组织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据统计,市区共有卫生宣传阵地达382处,每年刊出期数达2818期,自2003年1月1日至今,共开展卫生宣传活动达30余次,印发、转发各类卫生报、卫生杂志、黑板报资料、卫生墙报、画报、宣传单页等共计60余万份。展出卫生科普宣传版面530块次,悬挂宣传横幅100多条,近6千多人次的专业医务人员参加宣传活动,咨询群众达3万人次,观看版面群众达5万人次。
(二)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我市城、郊区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周一节,根据《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教育读本》修改编印了《海宁市中学生健康教育读本》和《海宁市小学生健康教育读本》共计3.5万册,发放给市、郊中、小学生,作为健康教育课的内容之一,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卫生健康意识。同时学校也积极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卫生广播、知识讲座的形式向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根据我市2004年学生健康体检监测结果,我市小学生的蛔虫感染率为0.79,中学生的蛔虫感染率为0.56。
(三)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市区市属3家医疗单位均配备了卫生宣传员,设立健康教育咨询台,为候诊病人提供卫生宣传和咨询服务,建立了卫生宣传阵地30余处,03年以来,共更换期数达138期,分发健康教育处方6万份,对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培训12期,培训率达98%,参加社区健康教育活动48次。同时健康教育工作均已列入病区管理工作,医护人员通过发放健康处方、宣传单页、卫生报、及面对面等方式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有针对性的相关疾病的健康教育,2004年测试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均达90以上。
(四)社区健康教育工作。社区工作是健康教育工作的中心,市区三个街道及下属的居委会都建立了专(兼)职卫生宣传员,设有卫生宣传阵地247处,据统计03年以来更换期数达2463期,分发《市民健康教育读本》小册子15万册,《非典防制知识》小折页6万份,《市民健康教育行为规范》2万份。各街道、居委会结合妇女、青少年、老人开展卫生宣传达122次,分发卫生宣传资料达3万份,举办健康教育培训班达76期,培训人数达5千多人次,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试卷3千多份,考试居民达2636人次,居民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98.9。2003年在海洲社区建立了“社区健康教育俱乐部”,不定期邀请医疗专家讲解卫生防病知识,为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了新的模式。
(五)行业健康教育工作。市区大中型企业均有劳动保护制度和措施(结合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和自身实际制度),对职工开展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各种知识培训。市卫生监督所每年对工矿企业主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然后由企业主对本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市疾控中心每年召开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会,邀请省、市专家授课,对基层各行业、各单位的健康教育专、兼职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并及时将各种宣传资料下发到基层各行业、各单位。
(六)新闻媒体健康教育工作。全市各主要新闻媒介都开设了每周一次或专项的卫生科普栏目,
2003年来市电视台“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专栏”共播出卫生科普知识专题片132期,市电台开设《卫生与健康》专栏,播出卫生知识专题145期,海宁报的健康专栏已刊登达136期,同时积极对我市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报道,有力的扩大了卫生宣传的效果和范围,起到了广泛的舆论引导作用。
(七)坚持开展控烟工作。海宁市人民政府已于98年7
月份颁布了《海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使我市控烟工作制度化。每年开展控烟卫生宣传和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检查,共计发放禁烟标志5000份,宣传资料2万多份。我市积极开展“控烟先进单位”评比工作,已有
“浙江省控烟先进单位”3家、“嘉兴市控烟先进单位”2家。
四、市容环境卫生
近年市城管局以“清洁城市,造福人民”为宗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保洁质量、加大监管力度使市区的卫生面貌有了根本性改变。
(一)日常卫生保洁。目前市区参与市容卫生管理和清扫保洁人员共530人,其中环卫监察20人、保洁510人,完成对市区主要街道361万平方米、居民小区280多万平方米的清扫保洁任务,及市区主要河道55.2万平方米的日常保洁工作。2004年以来,市环卫处制定和修改了一整套工作制度和考核标准,完善奖惩机制,采用定人、定时、定岗的保洁方式,实现道路18小时保洁率达43.5。截至2005年9月,共清运生活垃圾15万多吨,建筑、装修垃圾0.37万多吨,平均日清运250多吨,同时做好粪便清运工作,两年来共计清运粪便污水3.4万多吨,日均50多吨,市区粪便及生活垃圾处理率均达100。
(二)市政设施维护。自2004年来,市城管局市政处共计完成道路挖掘审批150多项;疏通下水道250多公里,更换各类窨井盖1000多只;维修人行道3.4万平方米,维修道路6000多平方米,并对市区干河街、工人路、人民路等7万余平方米路面实施了沥青摊铺,有效的改善了市区路况。2004年市政府将“老城区居民区道路维修及下水道改造工程”列为政府年度十件实事工程之一,两期工程共维修道路15000多米,疏通及改造下水道7700多米,砌筑窨井950多座,项目涉及230多个点,投入资金200多万。该工程的实施使老城区道路破损和下水道堵塞的突出问题得到缓解,获得了老城区居民的普遍支持和赞许。
(三)市容监察。自2004年以来,共进行各类专项整治118次,联合专项整治30次,共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69起,受理简易程序案件1000多起,查处市区违章建筑3万余平方米。城市乱张贴已成为影响市容市貌的“顽疾”。为有效遏制乱涂写蔓延之势,今年市城管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办单位,以“日有日清”为原则,采用“同色覆盖”等方式对市区文苑路、海昌路等22条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外墙实施保洁,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城监大队对市区实行巡逻布控,从严治理乱张贴、乱涂写,力争将其扼杀在萌芽状态。
(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市区已有垃圾中转站9座,垃圾、粪便处理场各一座,各类环卫专用车辆26辆。市环卫处以垃圾中转站为着力点,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采用集装箱或压缩车密封装运,杜绝抛、洒、漏现象。市区现有公共厕所41座,在建的有2座,计划明年新增4座,其中二类以上公厕13座,公厕标准均达到《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的建设和管理要求。同时,尚有三个环卫基础设施正在建设中。
1、垃圾焚烧厂建设
新垃圾焚烧厂正式选址盐官镇郭店村。到目前环评工作接近尾声,可研调查已完成,初扩设计正在进行中,相关的水土保持报告、地质灾害报告等均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2、南洋垃圾消纳场扩容工程
扩容工程已经委托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方案和初扩设计,委托浙江环龙环境保护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书》。设计概算834万,总容量8.8万M3的立项报告已经上报,并于8月底完成1#填埋坑施工(包括基坑开挖和防渗膜铺设)。
3、环卫生化处理厂工程
因城市规划要求原粪便处理场须迁址,新的生化处理厂建设迫在眉睫。该工程已选址西山路、文宗路口,拟建项目日处理能力200T的环卫生化处理厂。目前已通过环评审查,并于10月中旬召开了初步设计会审会。
(五)市区绿化。按照森林城市的理念,大手笔进行城市绿化建设,近年投入资金3405万元,先后建成了城东乡土植物园、洛塘河滨河绿化带、文苑桥桥堍绿地、城南公园等大面积绿地,2001年以来共增加绿化面积达363.13公顷,极大地改变了市区整体面貌。目前市区绿化覆盖面积660.2公顷,绿地总面积602.2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71.55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34.48、人均公共绿地达8.12平方米。
五、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是建设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方面之一,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环境保护这项基本国策,始终将建设卫生城市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原则全面实施“碧水、蓝天、绿色”三大工程,生态恶化和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止,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2002年10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区三年大变样暨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下一阶段我市的生态建设工作,2003年6月《海宁市创建国家生态市规划》经市十二届人大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市政府颁布实施。2003年11月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总局的验收,全市的生态市建设已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
(二)烟尘控制和噪声达标区创建卓有成效。我市市区烟尘控制区始创于1989年,最初创建了4.8平方公里,自2003年四次面积扩大后,烟控区面积已达到27.6平方公里,全年API指数均小于100。1997年海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海宁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分划方案,1998年市区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自1999年市区开始创建噪声达标区,目前达标区域已达15.14平方公里。
(三)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实施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在2000年和2001年分别创建了长山河、泰山桥港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并每年作好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巩固和完善工作,严格控制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加强监督工作。市委、人大、市府、政协每年二次对水源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海宁市环保监测站每月对水源水质进行监测。为及时掌握水源水质情况,建立了交界断面的联合监测制度,2005年又在水源上游建设了在线监测。
(四)污水处理工程投入运行。列入我市的“新世纪十大工程”之一总投资19149万元,以R法为主体技术的处理能力为10万吨/日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已经建成运行。现市区生活污水入网率处理率已达67,排放污水各项指标,经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日处理5万吨的海宁西部污水处理厂也正式启用。
(五)工业污染治理成效显著。1998年我市圆满实现太湖流域限期治理达标、2000年完成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两项工业污染源治理攻坚任务。近年来,狠抓长效管理,通过完善设施、加强培训、规范操作、实时监控、严格执法、截污入网等手段,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有效地巩固了治理成果。实现了近年来未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
六、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市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在巩固基础上使我市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断提高,饮用水质量稳定可靠,有效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了我市经济发展。
(一)至2005年9月,全市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696家,其中旅馆业136家,文化娱乐业487家,公共浴室87家,理发美容店955家,其他场所31家。市区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738家,占全市总数的37,公共场所从业人员3694人。2003年以来开展了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达11070人次,体检培训率每年均达到100,对体检中发现的11名“五病患者”作了“调岗”处理。
(二)全市有集中式供水企业52家,供水人口67.3万,市区有地面水厂1家,日供水能力6万吨,供水人口8.7万,市区有高层水箱132只。2003至2005分别会同市建设局对全市建制镇水厂开展了监督检查。每年对市区双喜桥水厂按规定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卫生监测,其中水源水、出厂水、二个管网水监测点每年丰水期、枯水期分别开展二次全分析采样检测项目28个,全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对市区6个管网水点每月采样监测1次。三年来管网水“四项指标”合格率均在98以上。同时每年对市区高层水箱按要求开展了每季一次的水质监测。
(三)通过对从业人员宣传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卫生知识培训,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卫生意识、法制意识普遍提高,同时加大了监督、监测力度,每年均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使公共场所卫生实施逐步完善,卫生条件明显改善。理发美容店基本做到室内通风良好、消毒设施齐全,旅馆招待所基本作到床上用品一客一换,顾客用具消毒工作落实,公共浴室消毒设施齐全,歌舞厅室内通风良好,禁烟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地面水厂水质管理制度严格、措施完善。
七、食品卫生
几年来,通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全市食品卫生监管体系不断完善,市民意识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法制观念和自身管理意识显著提高,实现了卫生监督力度再加强,卫生监督覆盖率、食品监测合格再提高的工作目标。截止2005年9月底,全市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707家、食品从业人员16423名、市区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72家、食品从业人员4178名。3年来监督性病率、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率、“五病”调离率均达100。食品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85以上,受理投诉举报354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多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身体健康。
(一)成立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今年3月成立有分管副市长任主任、21个部门单位组成的海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安委成立后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完善了突发事件报告体系和报告制度。
(二)开展食品安全管理。食安委成立后,多次开展“苏丹红”突发事件、高考期间学生用餐安全、豆制品行业整治、熟食制品整治及节日食品安全等食品卫生整治活动,至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253人次,发出行政监督建议书5份,责令改正通知书58份,受理举报投诉32起,查处违法案件31起,结案30起,罚款33.6万元。市农经局、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积极开展蔬菜、畜产品、水产品药物使用管理,今年1-10月共抽检蔬菜农药残留抽检2456批次、合格率95.84;100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抽检畜产品1728批次、合格率达98.61;查处有害物质水发制品20公斤,有力地确保了我市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三)预防性卫生监督。为把好“准入关”,规范许可行为,几年来不断完善内部许可程序,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从2004年开始,加大了对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结合量化分级管理,规范食品生产企业,餐饮业、学校食堂等单位的卫生许可审查,做到符合一家发放一家。同时结合年检换证工作,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进行严格复审,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单位不予年检或换证,从而有力改变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状况。
(四)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几年来,卫生监督针对重点时间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群众关心的食品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经常性监督与突击性整治相结合,每年均有计划地开展一系列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如开展“五小”行业中的小餐饮、小副食单位的卫生大整治,元旦、春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每年年初的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有整治,春、秋开学伊始的学校食堂及周边副食店的大检查,夏季食品卫生大检查、城郊结合部食品卫生大整治、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等,同时针对海宁的小包装酱腌菜、炒货食品、豆制品、熟肉制品、糖果行业等区域食品开展专项整治。据统计03年至05年,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857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7604户次,行政处罚600户、罚款893797无,查处有毒狗肉案、炒货企业擅自改建建设案等一批重大卫生案件,规范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提高了整体卫生水平。
(五)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为优化卫生监管模式,提高学校食堂及餐饮业的自身管理水平,增强各单位的风险意识,形成激励机制。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在2004年专门成立了由卫生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并实施了第一批48家学校食堂、20家大中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05年又对其余37所学校(幼儿园)及40家中小型餐饮单位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通过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餐饮行业和学校食堂的卫生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卫生信誉度有了显著提高,并通过广泛动员管理相对人和消费者共同参与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建立起了食品卫生长效监管制度,初步形成了一个广大群众满意、安全卫生的食品消费环境。
八、传染病防治
(一)健全疾病预防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我市开展了一系列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按规范要求开展传染病防制、免疫接种、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有传染病防制科,市各医疗单位均设立了防保科,并有专人负责传染病管理工作。
(二)重视疫情报告制度。从2004年1月1日起全市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单位都实行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通过财政投入,为各医疗单位配备了电脑等网络报告设备,做到了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市人民医院设立了感染性疾病科,常年开设传染病专科门诊,市中医院、市三院于五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期间开设肠道门诊。按照肠道门诊工作规范要求做好门诊登记和采样检验工作。其他各医疗单位根据情况开设肠道门诊,做好对腹泻病人的医学观察,对可疑患者及时采样送检。各类重大传染病控制达到国家要求,近两年内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院内感染重大疫情发生。
(三)医疗废弃物管理。全市36家医疗机构全部落实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2003年以来共回收医疗废弃物312余吨,同时卫生监督所每年都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的回收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力地规范了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
(四)计划免疫工作。从1999年开始我市制定了《海宁市计划免疫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细则》,全市23家医疗单位经嘉兴市评审全部达到规范化接种室标准,其中新仓、庆云、许村、马桥4家卫生院的接种室达到了浙江省示范接种室的标准。市疾控中心定期举办计划免疫培训班,系统地学习计划免疫理论知识,提高全体计划免疫人员的业务水平。近几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差错接种事故,安全注射率达到100。从2005年7月份起,我市实行了按周免疫接种制度,提高了免疫接种的及时性方便了群众,使我市的计划免疫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全市计划免疫“四苗”单苗接种率保持在99%以上,四苗履盖率达96%以上,乙肝疫苗及其它常规免疫接种率也分别达到96%以上。制定了海宁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接种单位每年至少2次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房等进行入户调查,每月定期到当地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及村、居委会收集流动人口资料。对连续居住3个月及以上的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与本地儿童一样享受免费的免疫接种服务。2004年全市居住3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建卡率达到了95.4。
(五)实施无偿献血。根据省献血工作实现“三个转变一个延伸”的工作目标,深入宣传贯彻《献血法》和《浙江省实施献血法办法》,强化公民献血意识,确保全市临床医疗安全用血的需要。我市医疗单位临床用血全部来自街头自愿无偿献血,已连续四年达到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的100以上。
2004年全年采血5687人、采血总量1602.4升,
到2004年底,全市有338人累计献血超过1000亳升,有37人累计献血超过2000亳升。2005年1-10月累计总献血5913人次、献血总量为1415.1升(全市总用血量为1371.8升),并首次开展机采血小板,填补了海宁市的空白。
九、病媒生物防治
大力开展消灭病媒生物活动,降低“四害”密度,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政府社会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我市始终坚持经常与突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把“四害”密度控制在标准以内,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成立了市、街道两级领导小组,由市爱卫办负责开展除四害活动的有关技术指导和药物采购,街道负责辖区内居民及单位的宣传发动,建立由主管系统到下属单位、由街道到社区的消杀队伍,并适时开展消杀员业务培训。市区每年开展春秋两季灭鼠、灭蟑及夏秋季灭蚊、灭蝇活动。
(二)常年开展“四害”密度监测,每年投入监测经费1.5万余元,委托江南物业公司及社区干部对市区5个监测点,共90个大中小型餐饮单位、绿化带及居民户进行“四害”密度监测。从而确保了监测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并使“四害”消杀工作开展得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以环境综合治理为主,彻底清除孳生地,并辅以化学药物杀灭。近年来,市财政平均每年核拨除四害专项经费达20万元以上,用于购买消杀药械,确保市区开展除四害活动所需资金。由于科学进行综合治理和有效的药物消杀,有效地控制了市区“四害”密度,分别于2004年7月和9月通过了嘉兴市爱卫会组织的灭鼠、灭蟑、灭蚊、灭蝇达标复查。
(四)在灭害药物使用过程中,坚持科学、合理用药。严格按照全国爱卫会的有关规定,使用经全国爱卫会与农业部批准使用的高效低毒消杀药物,确保安全除害。每年还会同农经、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市售灭鼠药物进行联合整治,杜绝出售使用违禁药物。
十、社区、单位卫生
创建卫生城市最终目的是提高城市品位、为群众创造一个优美、整洁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达到这个目标的立足点在单位和社区,因此我市把单位和社区卫生放在重要的位置。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都建立健全了爱国卫生组织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将爱国卫生及“创卫”工作纳入单位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均建立了爱国卫生工作台帐。市联创办根据创建要求将任务分解到街道,并列入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从而确保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
为落实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市爱卫办还不定期举办单位爱国卫生工作培训班,并每年开展卫生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我市至今已有浙江省卫生镇3个、嘉兴市卫生镇5个、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17家、浙江省控烟先进单位3家、嘉兴市卫生先进单位91家、海宁市卫生先进单位132家。
十一、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
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由于有大量的出租房,存在着流动人口多、卫生习惯差、管理难度大等因素,一直是卫生城市创建的难点,也一直是创卫工作的重点。
今年以来,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卫生整治更是放上市和街道政府的议事日程,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文《海宁市今冬明春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中,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作为整治的重点。市联创办多次进行调研和召开会议,对照标准落实城管、卫生、环保、公安、所属街道等相关部门职责。10月份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结合霍乱防控,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的饮食摊店、马路市场、违章建筑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联合执法行动,并随后落实了长效管理措施。市创卫办为城中村制作了22个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提供宣传资料。三个街道分别组织了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整治,市创卫办还多次对这些地方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现我市的城中村、城郊结合部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多年来的创建,我市在巩固省级卫生城市的基础上,各项工作已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但城市卫生具有动态性特点,为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积极探索新时期我市创卫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努力把我市创建成为国家卫生城市。
海宁位于长江三角洲南翼、浙江省北部,东距上海100公里,西接杭州,南濒钱塘江。全市陆地面积近700平方公里。现辖8个镇,4个街道,总人口64万。建成区面积2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4万,由硖石、海洲、海昌三个街道所辖。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1986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以灯、潮、名人三大文化独具地
方特色,荣获了“中国皮革之都”、“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和“中国经编名城”称号,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之一,2004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29.47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14.71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8.18亿元。我市历届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十分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全面落实上级爱卫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自1995年获得省级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以来,一直把巩固和提高我市卫生工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从加强市民素质教育,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加大城市管理力度等方面着手,使我市各项爱国卫生工作水平有显著提高。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经自查已基本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现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技术要求,将我市“创卫”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基本条件符合情况
1、1995年、1998年创建成为“浙江省卫生城市”,2004年经省爱卫会复查重新确认。
2、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指标要求≥80)。
3、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67(指标要求≥50)。
4、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38,绿地率33.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12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5、全年API指数均<100(指标要求占全年天数比例≥70)。
6、1998年市区获得鼠、蚊、蝇、蟑螂四项“先进市区”称号,2004年经嘉兴市爱卫办复查四项均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指标要求三项达标)。
7、有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规范性文件。(海政发(1997)56号《关于印发海宁市爱国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8、建成区范围内无烟草广告。
9、近两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0、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1、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3.3。
二、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我市的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始终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积极开展农村改水、病媒生物防治、健康教育、创建卫生城市、镇、村和卫生单位等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各级组织健全。历年来我市爱卫会组织健全,市爱卫会主任由分管市长担任,市、街道办事处二级爱卫办均能承担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和社会卫生工作,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较好地完成爱国卫生各项工作任务。
(二)政府领导重视。市政府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主任主持召开爱卫会有关会议,亲自检查爱国卫生工作每年2次以上,其中每年春节及具有海宁特色的每年举行的市“三节一会”期间,主任都组织并参加检查卫生工作,确保市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市民健康。政府于2001年3月7日市人代会上通过关于海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明确,“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和国家级卫生城市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创造活动,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文明程度,改善城乡环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非常重视卫生城市巩固工作,每年多次讨论研究部署爱国卫生工作。2005年初市长在人代会上年度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
(三)人员经费充足。市爱卫办编制4名,现有人员9名,其中主任由卫生局局长兼任。每年市财政除安排相应的办公经费外,还核拨改水经费、除四害经费、创卫经费等专款,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区三个街道爱卫办均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办公用房和经费保证。
(四)扎实完成任务。市爱卫办还一直较好地承担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
1、市爱卫会于2001年2月16日下发了《海宁市爱国卫生“十五”计划》。每年都制订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爱卫会也都每年根据市爱卫会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制订爱卫工作计划和上年工作总结。
2、每年抓住
“爱卫月”活动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全市爱卫月宣传,做到计划、宣传、任务、检查、总结“五落实”,每次活动都有重点地解决几个群众反映强烈的卫生问题,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3、积极开展创卫活动。2004年开始,全市农村结合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解决了农村垃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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